需要繳納,所謂“房產評估費”是指銀行在審核貸款時,對購房者抵押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以控制貸款風險,壹般由第三方機構來執行。
2006年,原建設部、央行、銀監會下發《關於規範與銀行信貸業務相關的房地產抵押估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房地產抵押估價原則上由商業銀行委托,但商業銀行與借款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估價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擴展資料
收費標準
1、收費標準,經濟特區可適當高於上述標準,但最高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30%。
2、資產評估收費壹般依據帳面原值,沒有帳面原值或沒有作價入帳的資產可以按評估值計算。
3、國外和港、澳、臺地區的公司、企業、其他機構、個人委托評估,參照國際慣例由評估機構自定收費標準,並應收取等額外匯,按國家外匯管理規定結算。
4、資產評估機構可以按照評估項目的繁簡程度、時間要求、評估人員專業技能水平、評估工作的服務質量等,在規定收費標準範圍以內,與委托單位商定收費額。企業委托評估付費確實有困難的,通過雙方協商,評估機構可減收費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