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不亮,東方亮”,基於這樣壹個基本認識,即開辦離岸銀行不僅是吸引外資的重要渠道,也是促進中國金融業與國際接軌的有效途徑。1989年5月,經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招商銀行在中國率先試點離岸銀行,拉開了中國離岸銀行的序幕。隨後,中國工商銀行深圳分行、中國農業銀行深圳分行、深圳發展銀行、廣東發展銀行深圳分行相繼獲批試點離岸銀行。由於國際離岸銀行本身的“革命”正處於低潮,而我國存在政策不完善、業務種類少、抗風險能力差等先天缺陷,離岸銀行在我國的發展並不盡如人意。以深圳為例。截至6月1998,總資產只有26億美元。
“雨過天晴”,剛剛起步的中國離岸銀行,受到了亞洲金融危機、海南發展銀行倒閉、廣東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破產的洗禮和沖擊。面對資本外逃的壓力,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出發,國家在1999關閉了離岸銀行。近年來,隨著國家外匯儲備的逐年增加和金融監管體系的逐步完善,為人民幣國際化打好基礎、發展離岸銀行的呼聲越來越強烈。2002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招商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深發展等銀行重新獲得離岸銀行業務資格。截至2004年9月底,四家銀行的離岸資產總額約為65,438.06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