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年至0980年,中國在廣東深圳、珠海、汕頭、福建廈門建立經濟特區。此後,經濟特區迅速發展,真正成為中國對外開放的突破口和窗口。
經濟特區
1.改善投資環境,包括改善投資的物質環境和人際環境。前者是基礎設施結構上以電、水、通路、通訊、氣、汙水、洪水、土地平整為主體的“七通壹平”;後者包括政治條件(政治、社會和政策穩定和法制健全)、管理水平(政府效率等。)、經營狀況(貨幣和價格、外匯管制、金融、信息服務和自主權等。)、人口素質和市場、優惠政策(稅費等。).
2.對外引進和對內聯系有機結合,發揮特區“四個窗口”(技術、知識、管理和外交政策)和兩個板塊輻射(對內對外)的“樞紐”作用。
3.努力在特區建立適應國際市場規律的靈活有效的經濟制度模式。因此,必須在計劃管理制度、企業管理制度、基本建設管理制度、流通制度、價格制度、勞動人事制度、工資制度和財務制度等方面進行壹系列改革。
百度百科-經濟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