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律師
北京大明律師事務所
夫妻因婚外情離婚分割財產時,如果無法通過協議分割解決,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法院在審理婚外情離婚財產分割時,主要考慮以下三個因素:
(1)照顧兒童和婦女的原則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夫妻雙方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這是因為孩子和女人壹般都是弱勢群體,壹旦離婚,會造成很大的精神打擊和物質壓力。
(B)照顧無辜方的原則
當夫妻婚外情後離婚時,壹方的錯誤行為給另壹方帶來了巨大的身心傷害,也嚴重損害了夫妻雙方的感情。分割離婚財產時,無論是無過錯方自願要求離婚還是被訴離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都應予以照顧,以彌補其身心傷害。
(三)要求損害賠償(包括精神賠償)
根據《婚姻法》規定,壹方實施重婚、納妾、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行為,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因此,夫妻因婚外情離婚時,如果其中壹方的行為構成重婚或納妾,或者離婚前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遺棄行為,那麽無過錯方可在離婚時主張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