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料加工貿易是指外商提供全部原材料、輔料、零部件、元器件、配件和包裝材料,必要時提供設備的業務。承擔單位的加工單位根據外商的要求進行加工裝配,成品銷售給外商。承辦者收取勞務費,外商提供的設備價款由承辦者償還。
飼料加工是指用自己的外匯在國際市場上購買原材料、零部件或零配件,按照自己的設計加工裝配成成品,然後出口到國外市場。在中國,這種做法也被稱為“饋入饋出”。
2.進口材料和零件的來源不同。
進料加工項下的所有進口料件均由我們用外匯購買。但是,來料加工項下的進口料件由外商無償提供。進料加工的風險大於進料加工。
3.進出口貨物的買賣雙方是不壹樣的。
因為投入和加工是不同價格的,所以進口材料的外商不壹定是我出口成品的買家。來料加工進出口貨物的買賣雙方必須是同壹外商。
4、對外結算和退稅方式不同。
對於我們進料加工項下的出口貨物,外商按照壹般貿易方式付款,我們收匯。但我們來料加工項下的出口貨物是不定價的,只按合同收取勞務費。對轉口貨物,實行“先征後退”的辦法;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實行“不收不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