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匯業務系指海外行客戶在海外行當即交割資金的匯款申請,由海外行受理後,在約定的24小時內由國內分行解付給收款人(賬戶)的匯款業務。
二、辦理條件
(壹)辦理快匯業務的客戶必須當即向匯出行交割匯出資金及費用。
(二)匯出行必須以最快速度利用SWIFT系統發送報文至總行,匯入行、收款人資料應齊備準確。
(三)辦理快匯業務的匯入行必須是我行已開通SWIFT報文收發系統的分支行。
(四)收款人必須在解付行開立有賬戶,或能夠當日通知到達並認可為解付的。
(五)匯入款結匯或原幣入賬須符合國家外匯政策的有關規定。
三、實施辦法
(壹)匯出行。
1.接受本匯款申請時,必須當即收妥匯出資金和匯出費用。
2.在2小時內向解付行發出SWIFT報文,如MT100或MT202,報文中匯入行、收款人資料應準確齊全。
3.在付款指令中用戶報頭的報文用戶參考編號(項目108欄),即MUR(Message User Reference)的前部加上快匯業務的識別碼“CNEX-×××”。前5位不變,後3位“×××”為各收報行的分行碼。若發報行輸入識別碼錯誤引起該報文轉發延誤的責任由發報行承擔。
4.承擔匯出匯款資金風險和因收款人資料有誤而遲付的風險。
5.快匯業務通過總行開立在海外行的賬戶進行資金清算。
6.為保證快匯業務正常運作,在國內行休息日前壹工作日下午不再受理快匯業務。有時差的比照上述原則按時差計。
7.及時處理匯入行查詢,並用MT199報文回復匯入行。
(二)總行SWIFT中心。
1.快速轉遞標有在MUR項目中標有“CNEX-×××”標識的SWIFT報文。
2.考核賬戶中匯款資金到賬及實際轉劃情況。
3.為快匯業務提供其他服務與指導。
(三)匯入行
1.及時收妥付款指令,並立即進行業務處理,在接到報文當日解付該筆匯款,在下午3∶00以後接到報文,確實無法當日入賬時,務必在第二天上午入賬。
2.若解付行發現付款指令有誤或名稱賬號不符等原因,無法給收款人入賬時,解付行應立即通過SWIFT系統用MT199報文向匯出行查詢。查詢時應註明:(1)匯款行業務編號;(2)無法解付原因。匯款行接到查詢電後應立即向匯款人確認,並用MT199報文將確認結果告知解付行。
3.如出現報文轉劃的錯誤,收到MT100或MT202的分行應以最快速度將報文通過總行SWIFT中心轉至正確的匯入行。
四、快匯費用
(壹)快匯業務由匯出行向匯入行提供客戶交納的快匯費用,費率由匯出行提出,由總行國外業務部審定後實施。
(二)快匯費用的收付方法由匯出行和匯入行商定。
五、其他
(壹)本辦法開辦幣種暫定為美元、日元和港元,分別使用總行在紐約分行、東京分行和香港分行開立的賬戶。
(二)本辦法由總行國外業務部負責修改和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