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和非居民的區別:概念不同、包含對象不同、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界定不同。
1、概念不同
居民是指:在本國長期從事生產和消費的人或法人,符合上述情況他國的公民也可能屬於本國居民;非居民指除居民以外的自然人、法人。
2、包含對象不同
自然人居民是指那些在本國居住時間長達壹年以上的個人,但官方外交使節、駐外軍事人員等壹律是所在國的非居民;法人居民是指在本國從事經濟活動的各級政府機構、企業和非營利團體,但是國際性機構,諸如聯合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組織,是任何國家的非居民。
3、在國際經濟交往中界定不同
作此界定的主要意義在於正確並且口徑統壹地反映各國的國際收支情況,根據這壹界定,只有發生在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的經濟交易才是國際經濟交易。
法律依據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在外匯管制法規中區別外匯持有者身份不同,壹般而言,由於居民的外匯收支涉及居住國的國際收支問題,管匯當局對之管制較嚴,由於非居民的外匯收支與居住國的國際收支無涉,管匯當局對之管制較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