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黃金屬於國家限制出境的物品。旅客攜帶出境的金飾重量在50克以下(含50克)的,海關免於查驗和簽字,金銀及其制品攜帶出境。海關將在入境時憑報關單原件查驗放行。凡入境時未向海關申報登記,或超過入境時申報登記數量的,不準攜帶出境。最大申報數量在50克以下,超過50克就是非法走私。
黃金是化學元素金的簡單形式,是壹種柔軟、金黃色、耐腐蝕的貴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