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申請材料:境內與境外債務重組的申請人需要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提交相關的申請材料,包括申請書、境內與境外債務重組協議、境外債權人同意書等。
2、備案或者審批:根據實際情況,國家外匯管理局會根據相關規定進行備案或者審批。
3、履行相關義務:壹旦獲得備案或者審批通過,申請人需要按照境內與境外債務重組協議的約定,履行相關的債務重組義務,並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資金結算和外匯管理等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