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很困惑。妳說妳丈夫是壹群。不,我以為是妳想離婚。
我的建議是現在離婚,即使壹方不同意,如果分居兩年,基層法院也會判決離婚。
所以妳現在最重要的是找到妳丈夫婚內過錯的證據,這樣妳就可以分得更多的財產。
第二,如果妳對外債並不知情,且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妳就沒有義務清償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