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應當申報的商品名稱、稅則號、數量、規格、價格、貿易方式、原產地、啟運地、到達地、最終目的地或者其他事項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分別按照下列規定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壹)影響海關統計準確性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以65438+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罰款;
(二)影響海關監管秩序的,處警告或者65438元以上0000元以下30000元以下罰款;
(三)影響國家許可證管理的,處以貨值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四)影響國家稅收征管的,處偷逃稅款30%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
(五)影響國家外匯和出口退稅管理的,處以申報價格10%至50%的罰款。
也就是說,如果被海關認定報關單上有任何壹項不真實,都將面臨上述處罰,也就是行政處罰。
海關通過糾錯、換單、刪單、退單、驗放、化驗等方式明確貨物稅號的。(註意,可以進行檢驗和化驗,以確定貨物的名稱和數量,取決於檢驗和化驗的目的是否是確認商品編號),但妳仍然選擇錯誤申報,就可能構成走私、騙取國家出口退稅罪,這是壹種犯罪行為。
針對妳目前的情況,建議妳對這個商品重新認識壹下,搞清楚自己應該屬於哪個HS號。不要先入為主,客觀看待這個商品。以前有個工廠出口螺絲,但是集裝箱裏只有螺絲。但他告訴海關,這個螺絲是汽車用的,屬於汽車配件。但是集裝箱裏根本看不到其他跟汽車有關的貨物,海關就問他,那下次妳說這個螺絲還用在飛機上,會報飛機備件嗎?所以海關肯定不可能讓他按照汽車零部件來申報。妳明白我舉這個例子的意思嗎?也就是說,不要先入為主。雖然有可能那些螺絲真的用在汽車上,但是妳要從商品的本質屬性去理解。)
分類是壹個專業而復雜的過程。可以問問有專業知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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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之前的放行,妳要明確,放行過程並不壹定意味著海關認可妳的申報。就目前海關系統而言,默認所有企業都是規範申報,只對部分高風險商品或企業進行人工審核(海關不可能對每壹張報關單都進行人工審核,每天都有上千份報關單)。所以完全有可能妳之前發布的列表是電腦自動發布的,並不代表妳的聲明是正確的。
如果之前是人工審核,通過糾錯、變更、刪除、退貨、檢驗分類、實驗室判定等方式告知妳相關稅號,妳也是按照相關稅號進行申報。這時候海關可以不對妳進行行政處罰,但是可以依法彌補妳的偷稅行為。
所以妳要弄清楚妳的列表之前是否已經被退回分類,是否存在檢查確定分類的行為。如果沒有,海關有權追查妳以前的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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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妳說的,海關會做壹個認定,看貨物是A還是B,如果是A,但是妳報給了B,當然妳要問為什麽,妳可能會面臨罰款。如果妳是故意的,妳可能會面臨刑事調查。但如果貨是B,壹般情況下海關是不會追查之前的記錄的(要知道,海關沒有那麽多時間去查他認為守法的企業),除非過段時間妳又變成A了。
當然,以上是壹般的報關和審核程序。但海關也有專門的事後審查檢查程序,都是針對已發布的歷史記錄,所以重要的是要規範申報,不要怕海關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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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為什麽不直接問我?這個寫的太多了,還需要審核,經常發不出來。
如果妳還是不明白,妳可以打電話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