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經常被經濟實力強大的國家作為攻擊和削弱其他國家的手段。經濟制裁原本是戰爭的輔助手段,目的是通過削弱敵方的經濟實力來削弱其作戰能力。
主要制裁是
1.控制被制裁國國外資產的措施,包括扣留和凍結其國有資產和私有財產,以及沒收國有或私有財產。
二是對被制裁國采取了停止提供貸款、限制或停止外匯、排除其在國際金融市場的經營活動、幹涉其國內金融市場運行等壹系列財政金融制裁措施。
3.對被制裁國采取停止經濟援助與合作、中止經貿條約和協定、停止提供最惠國待遇、部分或全部停止進出口貿易、封鎖貿易口岸等制裁措施。在國際關系中,經濟制裁也可以被用作報復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