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下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上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從本人儲蓄賬戶內的現匯匯出的,每人每天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可以憑本人身份證件到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真實性憑證去辦理。凡是用現鈔匯出的,則每人每天是1萬美元的限額。超過上述金額的,要憑真實性憑證、海關進境行李物品申報單。
法律依據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境內個人外匯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下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銀行辦理;單筆或當日累計匯出在規定金額以上的,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 從本人儲蓄賬戶內的現匯匯出的,每人每天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可以憑本人身份證件到銀行直接辦理;超過上述金額的,憑真實性憑證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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