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無實際進出境的加工貿易報關單應按以下要求填寫:
對加工貿易深加工結轉的貨物和料件,應先辦理進口申報,在出口報關單本欄填寫轉入方的通關碼(前兩位)和進口報關單號,即“轉入XX(通關碼)XXXXXXXXX(進口報關單號)”。轉關運輸的貨物辦理轉關手續的,按照上述第6項的規定填寫。
加工貿易制成品憑免稅證明轉為享受減免稅的進口貨物的,應先辦理進口申報手續,在出口報關單本欄填寫進口商的海關區域代碼(前兩位)和進口報關單編號。
如果沒有上述規定之外的實際進出,此欄為空。
十、提單號碼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提單或運單號碼。
本欄目填報的內容應與運輸部門向海關申報的貨物艙單所列相應內容壹致。
壹張報關單只能填寫壹個提單號,當壹票貨物對應多張提單時,應分別填寫。
具體報告要求如下:
1,江海運輸應填寫進口提單號或出口運單號。
2.汽車運輸免報。
3.填寫鐵路運輸的運單編號。
4、航空運輸填寫運單編號,無運單填寫總運單編號。
5.郵政運輸免報。
6.如果沒有實際的入口或出口,此欄為空。
進出口過境運輸免於申報。
Xi。收貨單位/發貨單位收貨單位是指進口貨物在中國境內已知的最終消費和使用單位,包括:
1.自行從國外進口貨物的單位。
2.委托有外貿進出口權的企業進口貨物的單位。
發貨單位是指出口貨物在中國境內的生產或銷售單位,包括:
1.自行出口貨物的單位。
2.委托有外貿進出口權的企業出口貨物的單位。
本欄應填寫收發貨單位的中文名稱或其海關註冊代碼。
加工貿易報關單的收發貨單位應與登記手冊中的“發貨單位”壹致。
十二。貿易方式(監管方式)
本欄應根據實際情況,並根據海關規定的“貿易代碼表”選擇填寫相應的貿易簡稱或代碼。
壹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寫壹種貿易方式。
特殊情況下加工貿易報關單的填寫要求如下:
1、少量低值配件(即5000美元以下、78種以下的低值配件)不按規定使用登記手冊,在配件進口報關單上填寫“低值配件”。使用註冊手冊的,按照註冊手冊中的交易方式填寫。
2、三資企業按內銷和外銷比例用於加工內銷產品和進口料件用於加工內銷產品,其進口報關單填寫“壹般貿易”。
外資企業加工出口產品全部使用國內料件,在成品出口報關單上填寫“壹般貿易”。
3.加工貿易料件或深加工結轉貨物應按批準的貿易方式填寫。
4、加工貿易料件轉內銷(並按料件辦理進口手續的內銷產品)應填寫進口報關單,本欄填寫“(來料或進料)內銷”;加工貿易制成品憑免稅證明轉為減免稅進口貨物的,應分別填寫進出口報關單,本欄填寫“制成品減免稅(來料或進料)”。
5.加工貿易出口的制成品因故退運進口復出口,復出口的原進口料件退運復進口的,應填寫《登記手冊》對應的退(退)貨貿易方式簡稱或代碼。
6.《備料登記手冊》中的料件轉入《加工出口登記手冊》的,進出口報關單填寫為“來料余料結轉”。
7.保稅工廠加工進出口貨物時,應當根據登記手冊填寫相應的來料或進料加工方式。
十三、征免性質是指海關對進出口貨物征、減、免稅管理類別的性質。
本欄應根據海關簽發的免稅證明上批註的免稅性質填寫,或根據實際情況,根據海關規定的免稅性質代碼表選擇相應的免稅性質簡稱或代碼。
加工貿易報關單本欄目應根據海關簽發的登記手冊中註明的免稅性質填寫相應的免稅性質簡稱或代碼。在特殊情況下,要求如下:
1.保稅工廠經營的加工貿易,根據登記手冊填寫“來料加工”或“來料加工”。
2.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用於加工內銷產品的料件,按內外銷比例填列“壹般征稅”或其他相應的免稅性質。
3、加工貿易轉內銷貨物,按實際應享受免稅的性質申報(如壹般稅收、科教用品、其他法定等。).
4.出口退運的料件和進口退運的成品填寫“其他法規”。
5.此欄加工貿易結轉貨物為空。
壹份報關單只允許填寫壹種免稅性質。
14.免稅比例/結匯方式免稅比例僅用於“非對口合同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的進口料件進口報關單(代碼“0715”),填寫海關規定的實際應稅比例,如5%填5,15%填15。
出口報關單應填寫結匯方式,即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或其代理人結匯的方式。本欄應根據海關規定的結算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寫相應結算方式的名稱或代碼。
15.許可證號此欄必須填寫外經貿部及其授權發證機構簽發的進(出)口許可證號,不得為空。
報關單上只允許有壹個許可證號。
十六。出發國/到達國(地區)
裝運國家(地區)是指進口貨物的原產國(地區)。
到貨國家(地區)是指出口貨物直接交付的國家(地區)。
對於在途貨物,如果在中轉地沒有商業交易,則出發地和到達地保持不變;如果在中轉地有商業交易,中轉地將作為出發/到達的國家(地區)。
本欄應根據海關規定的國家(地區)代碼表填寫相應的啟運國(地區)或到達國(地區)的中文名稱或代碼。
如無實際出入境,應在此欄填寫“中國”(代碼“142”)。
17.裝貨港/裝運港裝貨港是指進出口貨物到達中國關境前的最後壹個境外裝運港。
裝運港是指出口貨物運往國外的最終目的港;如果最終目的地端口不可預測,則可以盡可能可預測地填寫。
本欄應根據海關規定的《港口航線代碼表》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填寫相應的中文港口名稱或代碼。
如無實際進出境,本欄應填寫“境內”(代碼“0142”)。
18.國內目的地/貨物的國內來源國內目的地是指進口貨物在中國境內已知的消費、使用或者最終到達的地點。
國內貨源是指出口貨物的國內原產地或原產地。
本欄目應根據進口貨物收貨單位、出口貨物生產企業或交貨單位的國內地區,根據海關規定的國內地區代碼表選擇填寫相應的國內地區名稱或代碼。
十九、進口報關單批準號本欄用於填寫進口付匯核銷單的編號。
出口報關單此欄用於填寫出口收匯核銷單的數量。
二十、交易方式本欄應根據實際成交價格條款和海關規定的“交易方式代碼表”選擇填寫相應的交易方式代碼。
如無實際進出境,進口填寫到岸價,出口填寫離岸價格。
二十壹、運費本欄用於成交價格中不含運費的進口貨物或成交價格中含運費的出口貨物,應填寫本報關單所含全部貨物的國際運輸費用。可以填寫運費單價、總價或運費率的形式,並註明運費標誌,根據海關規定的貨幣代碼表選擇填寫相應的貨幣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