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自有外幣資金不是經常項目,而是資本項目。經常項目是指國際貿易和服務領域中的資金流動,例如進口和出口商品的支付、跨境服務費用的支付等,這些資金流動是經濟活動的正常組成部分,與國家的生產和消費密切相關。金融機構自有外幣資金通常是由海外投資、借款、投資回報等行為所得到的外匯資金,這些資金通常被視為資本項目資金。資本項目是指資本流動和資產轉移,包括直接投資、證券投資、短期債務、長期債務等,這些資金流動與經濟活動的生產和消費關系不是非常密切。因此,金融機構自有外幣資金不是經常項目,而是資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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