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金融工具是什麽?
金融工具亦稱“信用工具”或 “交易工具”,資金缺乏部門向資金盈余部門借入資金,或發行者向投資者籌措資金時,依壹定格式做成的書面文件,上面確定債務人的義務和債權人的權利,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金融工具是金融市場交易的對象,它是隨信用關系的發展而產生、發展起來的。現代錯綜復雜的資金融通關系,不可能靠口頭協議辦事。口說無憑,容易引起爭執,也不能使債權或所有權在市場上轉讓、流通。為了適應多種信用形式的需要,產生了商業票據、銀行存款憑證、股票、債券等金融工具。任何金融工具都具有雙重性質: 對工具的發行者 (借款者),它是壹種債務; 對投資者 (貸款者),它是壹種金融資產。每種金融工具,適應交易的不同需要而各有其特殊內容,但也有些內容是***同的,如: 票面金額、發行者(出票人) 簽章、期限、利息率 (單利或復利) 等。
二、基本介紹
金融工具(financial instruments)是指在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貨幣余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的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條件。金融工具如股票、期貨、黃金、外匯、保單等也叫金融產品、金融資產、有價證券。因為它們是在金融市場可以買賣的產品,故稱金融產品;因為它們有不同的功能,能達到不同的目的,如融資、避險等,故稱金融工具;在資產的定性和分類中,它們屬於金融資產,故稱金融資產;它們是可以證明產權和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憑證,故稱有價證券。絕大多數的金融工具或稱產品、資產和有價證券具有不同程度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