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晟的金融團夥想出了壹個更大、更毒的招數,那就是欺騙投資者:馬晟公司用相當於美國公司的原始股,換取了它在馬晟投資拿不回來的錢。美國公司兩年後上市,原始股價值翻了幾番,所以投資馬晟的錢不會全部收回,還能大賺壹筆。這種方式既能安撫被騙的投資者,又能通過賣出原始股繼續行騙。
團夥詐騙前,要給客戶月入利潤(每月5%-8%)。後來據說只能進出原始股,兩年後吸收了足夠的錢。消失在空氣中。
臺灣省檢察官在搜查馬晟集團總部辦公室和嫌疑人住所時,查獲了約654.38+0.4億新臺幣(約654.38+0.66萬令吉)的贓款和證物,包括誇張的“錢花束”。整個案件因違反銀行法和洗錢正在接受調查。臺北市偵查部門調集60多名偵查員,在16路進行搜查,查扣現金約100萬臺幣,以及豪車賓利、瑪莎拉蒂、寶馬,重型摩托車兩輛,LV 60多輛等名牌手袋、寶石、金元寶。
這個集團從2013開始活躍,謊稱馬晟是在美國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皇家控股公司的關聯企業,從事全球外匯、黃金交易平臺、礦業,在臺灣省、中國、日本、澳洲、印度都有據點。
自稱由銀行家、金融分析師、精算師組成,已獲得新西蘭金融監管者服務協會註冊;但是美國沒有這個公司,新西蘭的公司註冊兩個月後就註銷了。
臺灣電子報報道,馬晟集團為吸引投資,以名人為活招牌,曾接受多家財經雜誌采訪的股市名人羅永樂、理財專家廖、等講師,利用“免手續費”、“有效資金管理”等條款,吸引會員投資馬晟保本計劃。但實際上,馬晟采用的是“後付前付”的標準金字塔發展模式,會員收到的利息和傭金都是後來加入俱樂部的下線會員繳納的投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