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分期是指持卡人向建行申請用自己的龍卡提取少量款項,並分期償還的業務。審批通過後,建行將資金劃入持卡人收款賬戶,持卡人在約定期限內每月還款,並支付壹定費用。該業務可在建行網銀、善融商務、ATM、手機銀行等渠道應用。申請現金分期的最高金額不得超過持卡人的可用信用額度,累計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5萬元。在您提出申請後,建行將對現金分期申請進行獨立審核,並決定是否批準分期金額和金額。現金方面可以自由選擇3期、6期、12期、18期、24期,對應的基準費率分別為0.81%、0.75%、0.75%、0.75%(註:月手續費=分期總金額*手續費率,將在4.15-6.30期間現金分期手續費有7折優惠。申請成功後,現金分期金額會立即轉到您的儲蓄卡上,您可以當場取出,然後每月分期還款。
假設妳申請6000元現金,分三期還款。申請成功後,6000元將直接存入妳的儲蓄卡。可以壹次取出,也可以分幾次取出。之後每月還信用卡,每月還款額為:6000÷3+6000×0.57% = 2000+34.2 = 20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