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售匯可以在建行的銀行卡上進行。操作方法:
1.如果要兌換現金,必須到銀行櫃臺,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到櫃臺填寫結匯申請才能兌換。
2.如果錢在卡裏,可以先在自助終端兌換,然後直接在銀行櫃臺提取。
3.網銀結算:登錄網銀,選擇投資理財,點擊結售匯,選擇人民幣結算進行操作,即可到銀行取現。
外匯外結方式和流程介紹
1.第壹種結算方式:結匯。結匯是結匯的簡稱,是指外匯收入者將其外匯收入賣給外匯指定銀行,銀行按壹定匯率支付等值人民幣的行為,可分為強制結匯、自願結匯、有限結匯或部分結匯三種基本方式。這三種結算方式對公司和銀行來說都是重要的憑證。因此,外匯投資者應註意保管結匯水單。
2.第二種結算方式:折算會計。折算是外幣折算交易,是指企業根據記賬本位幣的價值,對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結算的交易。折算分錄的結算方式投資者應註意:交易開始時,以交易當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在進行外匯折算分錄時,匯率應為上壹年度的即期匯率。
3.外匯兌換錄入有兩個基本的結算流程:壹是發生外幣交易時的初始確認和結算時的差額確認;第二,在檢查資產負債表時,需要對與外幣交易相關的項目進行折算。
通關程序
通關程序極其繁瑣和重要。如果不能順利通關,就無法完成交易。
1.法定檢驗的出口商品以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為準。
我國進出口商品檢驗主要有四個環節:
(1)接受檢驗:檢驗是指外貿夥伴向商檢機構申請檢驗。
(2)抽樣:商檢機構收到檢驗報告後,應及時派人到貨物存放現場進行現場檢驗鑒定。
(3)檢驗:商檢機構收到檢驗報告後,認真研究申報的檢驗項目,確定檢驗內容。並認真審查合同(信用證)中關於質量、規格、包裝的規定,找出檢驗依據,確定檢驗標準和方法。(檢驗方法包括抽樣檢驗和儀器分析檢驗;實物檢查;感官檢查;微生物檢驗等。)
(4)簽發證書:出口時,凡列入《品類清單》的出口商品,經商檢機構檢驗合格後,將簽發放行單(或在《出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不簽發放行單)。
2.持有報關單證明聯的專業人員必須持裝箱單、發票、報關單委托書、出口結匯核銷單、出口貨物合同復印件、出口商品檢驗證書等單證到海關辦理通關手續。
(1)裝箱單是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包裝明細。
(2)發票是出口商提供的出口產品證明。
(三)報關委托書是無報關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委托報關機構報關的憑證。
(4)出口核銷單由出口商向外匯局申請,是指具有出口能力的出口單位獲得出口退稅的壹種憑證。(2012年8月1日起取消出口核銷單)
(五)經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或者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商品檢驗證書。是各種進出口商品的檢驗證書、鑒定證書等證書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