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面業務工作綜合調度指揮、調查分析、制定對策、起草重大文稿、組織重要業務會議。
(二)政治部
負責全市公安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具體工作由幹部人事司、組織部、教育培訓部和離退休幹部工作部承擔。
(三)紀委監察室
紀檢監察部門認真履行教育、制度、懲治和保護職能,健全完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協助局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4)審計局
負責指導全市公安審計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進行審計監督,對縣(市)、區公安機關重點經費進行審計監督。
(5)警察監察局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職責、遵紀守法情況的現場督察和全方位目標完成情況的檢查考核。
(6)宣傳部
負責公安機關的社會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7)設備財務部
負責整體後勤、財務、設備等工作。
(8)法律事務部
負責審查起草地方公安法規、內部執法監督、勞動教養審批、行政案件復議、應訴、聽證等法律工作。
(9)信訪辦公室
負責接待來信來訪,受理、指導和協調涉及公安機關的來信來訪調查處理工作。
(14)信息交流辦公室
負責全市公安通信和計算機信息系統管理。
(15)戶政辦公室
負責全市戶籍、身份證件、重點流動人口和街道及房屋管理。
(16)出入境管理處
負責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出入境管理。
(17)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管辦公室
負責全市計算機安全監管和計算機犯罪的查處。
(18)安全辦公室
負責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省市領導和我市重要會議的安保工作。
(19)治安管理支隊
監督和指導全市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