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資金是指地勘單位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貨幣形式存在的資金。按其不同形式,包括硬幣、紙幣、銀行存款、支票、銀行本票和銀行匯票;按其幣種分,包括人民幣和外幣。
貨幣資金的主要特點是普遍可接受性和最強的流動性,可以作為標準的支付手段隨時購買或償還債務。地質勘探單位必須有壹定數量的貨幣資金,以保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同時,地勘單位擁有的貨幣資金數額標誌著其償債能力和支付能力,是分析和判斷地勘單位財務狀況的重要指標。因此,加強貨幣資金的核算和管理對地勘單位意義重大。地勘單位的貨幣資金分為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包括異地存款、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證等。)根據它們的存放位置和用途。
第二,現金
現金是流動性最強的貨幣資金,是可以立即投入流通的交換媒介。這裏所說的現金是指單位存貨中的現金,包括存貨中的人民幣和外幣。
(壹)總賬賬戶設置
為了反映地勘單位庫存現金的余額,地勘單位應設置“庫存現金”科目進行核算。該賬戶是資產賬戶。借方反映庫存現金增加,貸方反映庫存現金減少,借方月末余額反映庫存現金月末余額。
用於地質勘探單位內部周轉的儲備基金,應在“儲備基金”科目核算,或在“其他應收款”科目下設置“儲備基金”二級科目。
(二)現金管理規定
地勘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收付現金,超過庫存現金限額的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庫存現金的收支業務應嚴格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
(3)財務處理
現金收付的主要業務會計處理如下:
(1)從銀行支取現金,按支票存根聯記載的支取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現金存入銀行,根據銀行退回的第壹聯回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地勘單位支付內部職工因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現金,應按支出憑證記載的金額,借記“備用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出差人員退回的差旅費余額並結算時,按實際收回的現金借記本科目,按應報銷的金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按實際借出的現金貸記“備用金”科目。
(三)企業因其他原因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科目;支出現金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4)明細賬簿設置
地質勘探單位應設置“現金出納簿”,出納人員應按收付憑證和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計算現金收入總額、現金支出總額和當日余額,並與實際庫存進行核對,做到日結、賬實相符。如發現賬實不符,應及時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有外幣現金收付業務的,應單獨設置“外幣現金賬簿”,按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三。銀行存款
銀行存款是指地質勘探單位存放在當地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地勘單位的異地存款、銀行本票、銀行匯票、信用卡、信用證存款,由於與結算存款人分離,在核算程序和方法上與銀行存款不同,故將這些存款歸入“其他貨幣資金”,不計入“銀行存款”。
(壹)總賬賬戶設置
地質勘探單位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核算存入銀行的各種存款。該賬戶是資產賬戶。借方反映銀行存款中現金的增加,貸方反映銀行存款的減少,借方月末余額反映銀行存款月末余額。
(二)相關法規
地勘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支付結算辦法,遵守結算紀律,正確結算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按照本制度的規定核算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不準出租、出借賬戶;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允許銀行信貸。
(3)銀行結算方式
由於銀行結算方式不同,銀行存款的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的填制日期和依據也不同,具體如下:
(1)通過銀行匯票。收款人將匯票、結匯通知、進項單送交銀行,並根據銀行退回的進項單及相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付款人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匯票後,應根據“銀行匯票申請書(存根)”編制付款憑證。如因票據超過付款日期等原因出現溢款或退款,根據《溢款收款通知單》制作收款憑證。
(2)采用商業匯票。其中:①商業承兌匯票的,將收款人到期的商業承兌匯票連同通過信匯或電轉填制的委托收款憑證,送銀行轉賬,根據銀行的收款通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後,會據此編制付款憑證。(2)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的,將收款人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連同信匯或電轉委托收款憑證交銀行轉賬,根據銀行的收款通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收到銀行的付款通知後,會據此編制付款憑證。收款人向銀行申請對未到期的商業匯票貼現時,應按要求填制貼現憑證,連同匯票壹並送交銀行,並根據銀行的托收通知,編制收款憑證。
(3)用銀行本票。收款人按規定承兌銀行本票後,將銀行本票連同進項票送銀行轉帳,並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進項票第壹聯和有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付款人應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並將款項存入銀行。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本票後,應根據申請書存根編制付款憑證。地勘單位因銀行本票超過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在退回銀行本票並填制報關單後,根據報關單第壹聯填制收款憑證。
(4)以支票方式。對於收到的支票,收款人應在收到支票的當日,將報關單連同支票壹並填制並發送給銀行,並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報關單第壹聯及相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或根據銀行發送給簽發人後的報關單第壹聯及相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付款人應當根據支票存根和有關原始憑證,及時制作付款憑證。
(5)采用結匯方式。對於匯出的款項,收款人在收到銀行的到賬通知後,應準備好收款憑證;對於匯入的資金,付款人在銀行辦理匯款後,應根據匯款回單制作付款憑證。
(6)采取委托收款結算方式。委托收款,收款人根據銀行的收款通知,編制收款憑證;付款單位收到銀行委托收款憑證後,根據委托收款憑證的付款通知和有關原始憑證,編制付款憑證。在付款期限屆滿前提前付款的,應在通知銀行付款的當天制作付款憑證。如果拒絕付款,將不會進行任何會計處理。
(7)托收承付結算。對於收取的款項,收款人應根據銀行的收款通知和相關原始憑證編制收款憑證;付款人在承兌時,應當根據承兌結算憑證的付款通知等原始憑證和有關發票、票據,編制付款憑證。拒絕付款的,全部拒絕,不做賬務處理;部分拒付的,支付部分按上述規定辦理,拒付部分不予入賬。
(8)在銀行存入現金,應根據銀行退回的付款回單及時編制現金支付憑證,以便登記“現金簿”和“存款日記賬”(不再有銀行存款回單憑證),從銀行提取現金,根據支票存根編制銀行存款支付憑證,以便登記“存款日記賬”和“現金簿”(不再有現金回單憑證)。
(9)對於銀行存款產生的利息,應根據銀行通知及時制作收款憑證。
(4)明細賬的設置和對賬
地勘單位應根據開戶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設置“存款日記賬”。,出納應根據收付憑證逐筆登記,每日終了結清余額。“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壹次。每月終了,地勘單位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如有差異,要逐壹查明原因並進行處理,按月進行“銀行對賬單”調整。
(5)會計處理
有外幣存款的地勘單位應設置“外幣存款日記賬”,按外幣進行明細核算。
地勘單位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算成人民幣記賬。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有關的賬戶,均應按照業務發生時或業務發生當期期初的匯率折算。
期末各種外幣賬戶(包括外幣現金和以外幣結算的債權債務)的期末余額,按期末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匯率期末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原人民幣金額的差額,分別作為匯兌損益處理:
(1)準備期匯兌損益計入“長期待攤費用”。
(2)與購建固定資產相關的專用外幣貸款產生的匯兌損益,應按借款費用處理原則處理。
(3)除上述情況外,匯兌損益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銀行的買入價和賣出價與銀行結售匯、購匯或不同外幣兌換產生的折算匯率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財務費用。
(6)外幣業務的會計處理
銀行存款收付的主要業務會計處理如下:
(1)地勘單位將資金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等相關科目;支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庫存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2)收到承包人預付的工程款後,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預收賬款”科目;收到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3)收到銀行存款利息後,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4)銀行支付購買材料款,借記“設備購置(或材料)”科目和“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7)銀行存款管理
地質勘探單位應加強銀行存款的管理,定期核對銀行存款。如有確鑿證據表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已部分或全部無法收回,例如,該吸收存款單位已宣告破產,其破產財產部分不足以清償,或不能全部清償時,應作為當期損失沖減銀行存款,借記“營業外支出”,貸記本科目。
四。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是指地勘單位除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各種貨幣資金。就其性質而言,其他貨幣資金和現金、銀行存款壹樣,都屬於貨幣資金,但由於存放地點和用途不同,所以單獨核算。地勘單位的其他貨幣資金主要包括對外存款、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存款、投資存款等。
(壹)總賬賬戶設置
為了全面反映地勘單位其他貨幣資金的變動和結余情況,地勘單位應設置“其他貨幣資金”科目,對其他貨幣資金進行總分類核算。
(1)國外存款
國外存款是指地勘單位在外地臨時或零星采購時,匯往采購銀行開立采購專用賬戶的款項。地勘單位委托當地銀行將款項匯往購買地開立專用賬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在收到買方提交的供應商發票、賬單等報銷憑證時,借記設備采購或材料、管材、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多余的外幣存款轉回當地銀行時,根據銀行的托收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銀行匯票存款
銀行匯票存款是指地勘單位為取得銀行匯票而存入銀行的款項。地勘單位填制銀行匯票申請書並將款項存入銀行並取得銀行匯票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地勘單位使用銀行匯票後,應根據發票和票據,借記設備購置費、材料、管材、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等項目,貸記本科目;如有超額款項或因票據超過付款日期等原因退回款項,根據銀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超額款項到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3)銀行本票存款
銀行本票存款是指地質勘探單位為取得銀行本票而存入銀行的款項。地勘單位向銀行提交“銀行本票通知書”,將款項存入銀行。取得銀行本票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地勘單位使用銀行本票後,應根據發票和票據,借記設備購置費、材料費、管材費、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因本票超過付款期限等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填制匯票壹式二份,連同本票壹並送銀行。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第壹聯票據,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4)信用卡存款
信用卡存款是指地勘單位為了按規定取得信用卡而存入銀行的款項。地勘單位應按規定填制申請書,連同支票及有關資料,送交發卡行,並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第壹聯回單,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地勘單位在刷卡購物或支付相關費用時,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企業信用卡在使用過程中,如需更新其賬戶內的資金,應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5)信用證存款
信用證保證金是指地勘單位為取得信用證而存入銀行的保證金。申請向銀行開立信用證的地勘單位,應按規定向銀行提交開立信用證申請書、信用證申請人承諾函和購銷合同。地勘單位向銀行支付存款,根據銀行退回的第壹聯賬單,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根據開證行提交的信用證收款通知及相關文件中規定的金額,借記設備采購、材料、管材、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和銀行存款科目。
(6)存放投資資金
存放與投資是指地勘單位存放在證券公司但未進行短期投資的現金。地勘單位向證券公司撥付資金時,應按實際撥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購買股票、債券等時。,按實際發生額,借記“短期投資”科目,貸記本科目。
(2)分類賬戶核算
地勘單位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下設置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存款、投資存款等明細科目,並按外埠存款銀行、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信用證收款單位設置明細科目。有信用卡業務的地質勘探單位,應根據發卡銀行和信用卡種類,在“信用卡”明細科目中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地勘單位實際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三)相關法規
地勘單位應加強對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及時辦理結算。對逾期未結清的銀行匯票和本票,應按規定及時退回,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地勘單位應根據有關標準和規定,嚴格核算其他貨幣資金的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