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制度的內容壹般包括:
(壹)規定貨幣材料,即確定哪些商品可以作為幣材。
(二)規定貨幣單位,即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和貨幣單位的“值”。
(三)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壹國流通中的基本通貨,輔幣是主幣單位以下的小面額貨幣。
(四)自由鑄造、限制鑄造,即金屬貨幣流通下貨幣鑄造權的規定。
(五)有限法償和無限法償,即法律規定貨幣具有多大的支付能力。
(六) 準備制度。
貨幣制度主要有以下幾種:
銀單本位制是以白銀為本位幣的壹種貨幣制度,歷史悠久。
金銀復本位制是金銀兩種鑄幣被同時法定為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
金本位制是以黃金為本位幣的壹種貨幣制度,包括金幣本位制、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
(壹)金幣本位制:金幣可以自由鑄造;輔幣和銀行券可自由兌換成金幣,黃金可以自由輸出入國境。金幣本位制:是壹種比較穩定的貨幣制度,在資本主義發展過程中起到了促進作用。但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金幣本位制的穩定因素遭到破壞。
(二)金塊本位制和金匯兌本位制是殘缺不全,不穩定的貨幣制度。
布雷頓森林體系是以美元為中心的資本主義貨幣體系。
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是壹種沒有金屬本位貨幣的貨幣制度,以不兌現的信用貨幣為法償貨幣。
我國貨幣制度是人民幣制度。人民幣制度屬於不兌現的信用貨幣制度,由中國人民銀行依法進行管理調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