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際外匯管理局的相關規定,每次給境外匯款都是需要填寫真實理由的。
對我所了解的留學生群體,常規國際電匯,每次換匯和對外匯款,會正常填寫“學費”和“生活費”作為匯款事項,並且不超過每年每人5萬美元或等值的外幣。超過這個限額,需要申請超額匯款。所以說,銀行工作人員需要家長或學生提供外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相關文件,也是可以理解的!
每次國際匯款,都是需要手續費的,大額匯款的手續費要幾百元人民幣。所以說,這就帶來壹個問題,如果向海外支付小金額應付款,也采取這種電匯方式,就不太合適了!例如:給國外支付28美元,也就是不到200元人民幣,這個時候如果采取國際電匯的方法,1%的手續費,但是最低標準幾十塊人民幣+電報費,就又要100多人民幣。這就是問題所在!
所以,這種小額的,能用信用卡付費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