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書面申請(詳細說明境內企業與特殊目的公司的股東與股權變更過程、境內企業與特殊目的公司資產或股權的定價方式);
(二)境內居民法人填寫的《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證》,境內居民自然人填寫的《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外匯登記表》;
(三)外商投資主管部門對返程投資的核準、備案文件;
(四)涉及國有資產的,須提供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境內企業資產或股權價值的確認文件;
(五)特殊目的公司的境外註冊、登記、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六)其他真實性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