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匯成本計算公式為:
出口商品換匯成本=出廠所需總成本(人民幣)/出口銷售凈收入(美元)。
人民幣總成本包括:收購商品成本運費,保險費,銀行費用,綜合資用等,待會出口退稅金額(如果出口商品屬於退稅補貼商品〕後的人民幣總支出。
出口銷售美元凈收入:外銷商品的美元收入減去國外銀行費用,給客戶的傭金折扣等費用後的美元凈收入。
換匯成本反映了出口商品的盈虧情況是考察出口企業有無經濟效益的重要指標,其衡量的標準是:人民幣對美元的匯價。如果按匯成本高於人民幣對美元匯價,則該商品的出口為虧損,雖然有創匯,但出口本身卻無經濟效益,換匯成本越高,虧損越大。因此,要避免虧損,必須準確測算換匯成本。
這裏的出口商品總成本,包括進貨(或生產)成本、國內費用(儲運、管理、預期利潤等,通常以費用定額率表示)及稅金;出口商品外匯凈收入指的是扣除運費和保險費後的FOB(離岸價)外匯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