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華為的HiCar車載系統和車載智能屏幕業務屬於消費者BG,而智能汽車解決方案BU屬於ICT業務管理委員會,直接向輪值主席徐誌軍匯報。
此次業務重組將有助於華為整合資源,避免內部競爭,與車企建立全面合作。
在華為語音社區,在新披露的關於智能汽車零部件業務管理的決議中,華為董事會常務委員會第2018139號決議《關於應對宏觀風險的相關策略的決議》明確指出:“華為不造車,但我們專註於ICT技術,幫助車企造好車。這兩年,雖然外部環境在不斷變化,但我們必須清楚,建設ICT基礎設施是華為肩負的歷史使命。越是困難,越要堅定不移。”?
“因此,公司再次重申,華為不做整車,而是專註於ICT技術,幫助車企造好車、造好車,成為智能網聯汽車的增量服務商。”?
同時,華為表示,為了增強智能汽車零部件業務和智能終端業務的技術和資源的互動,經公司總裁批準,對智能汽車零部件業務的管理做出了三項決定。壹、智能汽車解決方案BU(IAS?BU)業務管轄由ICT業務管理委員會調整為消費者業務管理委員會,任命王濤為消費者業務管理委員會委員。?
第二,重組消費者BG?IRB是智能終端,是智能汽車部件IRB,從ICT改變智能汽車部件業務的投資決策和組合管理?IRB調整為智能終端和智能汽車零部件IRB。余承東被任命為智能終端和智能汽車零部件IRB總監。?
第三,以後誰提建議造車,誰幹擾公司,可以調離崗位,另找崗位。?
這三項決定也是對近期涉及華為汽車業務傳聞的回應。去年6月,華為正式成立智能汽車BU,並在今年6月65438+10月的手機新品發布會上,首次發布品牌HI,包含1全新的計算和通信架構,智能駕駛、智能駕駛艙、智能電動、智能網聯、智能車雲五大智能系統,以及lidar、AR-HUD等全套智能組件。?
華為之前在接受車雲采訪時提到,華為和車企的合作有不同的模式:第壹種是做傳統的Tier1,直接給車企提供零部件;第二種模式是平臺型業務;第三種模式是HI模式,全棧采用華為的方案。?
華為不僅要為汽車提供核心計算能力和連接零部件,還要做汽車的大腦,由操作系統、芯片、MDC、lidar等軟件和硬件支撐。可以看出,華為已經想通了如何與車企全面合作,如何像楔子壹樣深度嵌入汽車領域並與之實現完美融合。在做好這壹切的同時,華為還需要“造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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