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可兌換的外幣主要包括:英鎊、港幣、美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瑞典克朗、丹麥克朗、挪威克朗、日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亞元、歐元、澳門元、菲律賓比索、泰國銖、新西蘭元、韓國元等。除此以外的外幣在我國是不能兌換的。
《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五條 個人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有關外匯業務。銀行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外匯收付、結售匯及開立外匯賬戶等業務,對個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證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匯款機構及外幣兌換機構(含代兌點)按照本辦法規定為個人辦理個人外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