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規定期限:自報關之日走,出口企業必須在180天內收匯,收匯後30天內向外匯局辦理核銷.規定期限內未向外匯局核銷或未足額收匯等原因造成未核銷與無法核銷的,為逾期核銷.
3.需提供的單證: 交單後的出口收匯核銷單,該核銷單項下的出口收匯憑證(出口收匯核銷聯,也就是水單),出口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報告表以及其外江局要求的其它有關單證.
程序:
壹、 出口單位申請"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
(壹)須提交下列文件:
1、"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開戶申請表。
2、單位介紹信;
3、貿發委或外資委《中華人民***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或《中華人民***和國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4、海關《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明書》;
5、工商局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技術監督局《中華人民***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7、出口合同;
8、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9、外商投資企業需提供"外匯登記證";
(二)辦結時間:單證齊全,當即辦理。
二、 出口單位申請電子口岸"企業操作員IC卡"核銷業務
(壹)須提供以下資料:
1、 出口收匯核銷單申領卡;
2、 中國電子口岸企業操作員IC卡;
3、 核銷員證。(無核銷員證的憑單位介紹信);
(二)辦結時間:單證齊全,當即辦理。
(壹) 按下列程序操作:
1、 出口企業到外匯局領取核銷單前,須上網向外匯局申請所需領用核銷單份數;
2、 外匯局確認出口企業已上網申領核銷單後,憑出口企業核銷員所持本人操作員IC卡、核銷員證向該核銷員發放核銷單;
3、 外匯局根據出口企業網上申領的核銷單份數和外匯局本地核銷系統確認的出口企業可領單數兩者中的較小數,向出口企業發放核銷單;
(二)辦結時間:單證齊全,當即辦理。
四、 出口單位報關前口岸備案
(壹) 按下列程序操作:
1、出口企業到海關報關前,必須上網向報關地海關進行核銷單的口岸備案。未進行口岸備案的核銷單不能用於出口報關,對已備案成功的核銷單,還可變更備案;
2、 出口企業應如實向海關申報成交方式(CIF/FOB),按成交方式申報成交總價、運費、 保費等,以保證報關數據真實性、完整性。外匯局根據實際成交方式及成交總價辦理收匯核銷手續;
五、 出口單位網上交單
(壹)按下列程序操作:
1、 出口企業在貨物出口後不需再到外匯局進行手工交單,但必須上網將已用於出口報關的核銷單向外匯局交單;
2、 出口企業進行網上交單時,應對相應核銷單、報關單的電子底帳數據進行認真核對;核對無誤、網 交單成功之後,方可持紙質單證到外匯局辦理核銷手續;
3、對於預計收匯日期超過報關日期90天以上(含90天)的遠期收匯,出口企業應當在報關後60天之內進行網上交單,憑遠期備案情況說明(說明遠期合同號、出口核銷單號、出口報關單號、報關單金額)、遠期出口合同、核銷單向外匯局備案,並應當在核銷單的"收匯方式"欄註明預計遠期收匯日期。
六、 出口單位收匯核銷
(壹)按下列程序操作:
1、 即期出口項下,出口企業應當在出口報關之日起100天內憑核銷單、報關單、出口收匯核銷專用聯、發票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遠期出口項下,出口企業應當在收到外匯之日起10天內,持上述材料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收匯核銷手續。
2、 外匯局只能對出口企業已網上交單成功的核銷單、報關單進行收匯核銷。
3、 收匯金額少於出口貨物總價500的差額或多收匯超過2000美元的核銷,須提供有效證明文件。
(1) 出口商品國外市場行情變動產生收匯差額的:需提供相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或有關交易所行情報價資料;
(2) 出口商品質量原因產生收匯差額的:需提供進口國商檢機構的證明;
(3) 動物及鮮活產品非正常死亡或損耗產生收匯差額的:需提供進口商的有關函件和進口國到岸商檢機構的證明;
(4) 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或進口商倒閉產生的收匯差額:需提供官方正式新聞媒體的報道材料或我國駐進口國使領館商務處出具的證明;
(5) 進口國匯率變動產生收匯差額的:需提供報刊等官方正式新聞媒體刊登的匯率資料;
(6) 益短裝原因造成收匯差額的:需提供提單或其他正式的貨運單證;
(7) 其他原因造成收匯差額的:需提供外匯局認可的有效憑證。
(二)辦結時間:單證齊全,當即辦理。5個工作日錄入電腦。
七、出口單位核銷單的遺失及補辦
(壹)按下列程序操作:
1、 出口企業遺失空白核銷單的,應當在遺失之日起3日內自行上網掛失或向外匯局申請掛失。向外匯局申請掛失時應提供書面情況說明。如因未及時掛失造成經濟損失或導致違規行為的,責任由企業自負。2、 對於出口企業遺失已經報關出口未辦理出口收匯核銷的核銷單,出口企業須在15天內到外匯局辦理出口核銷單退稅聯的網上掛失手續,外匯局理該核銷單的核銷手續後,為出口企業簽發"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補辦證明"。
3、 對於遺失巳經辦理出口收匯核銷的核銷單退稅聯的,出口企業須在15天內憑稅務部門簽發的與該核銷單對應的出口未退稅證明,向外匯局申請補辦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外匯局審核後方可為其辦理"出口收匯核銷單退稅聯補辦證明" 和核銷單退稅聯的網上掛失手續。
八、 核銷單的註銷、禁用
(壹)按下列程序操作:
1、 核銷單填錯或發生破損的,如未用於出口報關,可退回外匯局進行註銷;
2、 出現下列情況時,外匯局將對出口企業已領未用 的核銷單進行網上"禁用"操作:
(1)出口企業因關、停、並、轉不再經營出口業務,且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未用的核銷單退回外匯局註銷的;
(2)出口企業存在嚴重違反外匯管理法規行為的;
(3)其他特殊情況需要"禁用"的。
(二)辦理時間:依據情況,隨時辦理。
九、 出口單位銀行水單核銷聯遺失補辦
(壹)須提供下列文件:
1、 水單核銷聯遺失補辦申請;
2、 水單記帳聯復印件;
3、 核銷登記本;
(二)辦理時間:外匯局審核,三個月後出具未核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