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確認需購買汽車的牌名型號—海關申請—海關註冊備案。
凡在國外正規大學(學院)註冊學習畢(結)業和進修期限在壹年以上的留學人員,學成後在外停留不超過2年,並自入境之日起1年內向海關提出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的,在其免稅限量和從境外帶進的外匯額度內,可用現匯購買免稅國產小汽車壹輛。
購買國產汽車免稅手續,須由本人事先確認需購買汽車的牌名型號及購車地點,再到所在地(下稱備案地)海關提出申請,填寫《自用物品申請表》,壹式四份,並本人簽字後,交海關註冊備案,同時向海關交驗證件及證明文件(正本)。
擴展資料:
留學免稅車要求規定:
1、從提貨之日起兩年內不得過戶轉讓,如果在海關監管年限內過戶轉讓,車輛所有人須事先報請備案地海關批準並補稅,經海關批準過戶轉讓的車輛。
2、交通部門憑海關出具的證明辦理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的過戶轉讓手續,並由新車主補交車輛購置附加費。已滿六年的免稅車輛,車輛所有人就到備案地海關辦理解除海關管理手續。
3、在海關監管年限內,免稅車輛無故不按時報海關年審,未經批準私自轉讓或非法倒賣免稅汽車者,海關按《海關法》及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購買個人自用國產小汽車有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