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的C-39簽證是發給來韓國進行市場調研、商務接觸、談判、簽訂合同、小額貿易等類似目的的短期遊客的。以營利為目的出境的人員應申請短期就業(C-4)簽證,C-4簽證所需材料如下:
1,簽證申請表,1照片,護照,身份證。
2.邀請函(包括邀請原因和回國保證書)。?
3.商業登記證或固有號碼證書的副本。?
4.納稅明細證明。?
5.能證明貿易業績的材料:?
進出口報關單、信用證復印件、進出口履約確認書、采購合同(包括安裝進口機械的義務)、業務推廣意向書等。?
6.證明擬引進的技術是在韓國不能獲得的技術的材料。?
7.營業執照和上崗證復印件。?
擴展數據
入境韓國註意事項:
遊客在通過韓國出入境口岸時,可自由選擇壹般旅遊稅或免稅海關櫃臺。攜帶物品價值不超過600美元,持有外幣不超過1000美元的,可以在簡易免稅櫃臺辦理手續。
免稅範圍為:酒1瓶(1升以內,400美元以內),煙200支,香水60毫升(19以下不含酒和煙)。進入韓國時,如果妳有超過654.38+0萬美元,妳必須向海關官員申報。
離開韓國的非居民旅客如果攜帶相當於65,438+0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或韓元(包括旅行支票和銀行支票),必須獲得韓國銀行或海關的許可。但是,入境時申報的金額無需再次申報。違反此規定者,將依照外匯交易法予以罰款或處罰。
韓國駐華大使館-按入境目的劃分的簽證要求
中國領事服務網-韓國入境和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