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監管是通過壹系列管理制度和程序,依法對進出境運輸工具、貨物、物品及相關人員的進出境活動進行的行政管理。海關監管是壹項國家職能,其目的和職能是確保壹切進出境活動符合國家政策和法律的規範,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
擴展數據:
海關監管的四個環節:
(壹)進出口報關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和受委托的報關企業應當按照《海關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進口貨物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抵達海關監管區域後裝貨前24小時內),在進出口貨物的口岸或者通關地使用電子數據報關單和紙質報關單。
(2)配合檢查。
為確定進出境貨物收發貨人向海關申報的內容與進出口貨物是否真實,或者確定貨物的海關編碼、價格、原產地,海關應當依法實際查驗進出口貨物。
(三)繳納稅費
貨物報關報檢後,海關核對計算機計算的稅款,開具完稅憑證和票據,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銀行辦理納稅手續或通過網絡進行電子支付。
(四)放行(提貨或發貨)
海關受理進出口貨物申報,審核申報材料及相關單證,貨物通過上述申報、查驗、征稅環節後,海關將結束壹般貿易進出口貨物現場監管,允許進出口貨物離開海關監管工作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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