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通知當地銀行(開證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信用證。
開證行請求另壹銀行通知或保兌信用證。
通知行通知賣方,信用證已開立。
賣方收到信用證,並確保其能履行信用證規定的條件後,即裝運貨物。
賣方將單據向指定銀行提交。該銀行可能是開證行,或是信用證內指定的付款、 承兌或議付銀行。
該銀行按照信用證審核單據。如單據符合信用證規定,銀行將按信用證規定進行支付、承兌或議付。
開證行以外的銀行將單據寄送開證行。
開證行審核單據無誤後,以事先約定的形式,對已按照信用證付款、承兌或議付的銀行償付。開證行在買方付款後交單,然後買方憑單取貨。
其實不涉及現金的流動,本質上是壹家銀行的電腦裏數字增加,另壹家銀行數字減少,結算是通過外匯買賣進行的,比如中國企業賣給美國企業壹批貨,中國企業在中國某銀行的存款賬目上的美元數字增加了,中國的銀行可以有兩種方式獲得實際收益。壹種是找國家結匯,然後國家買入銀行賬目上的美元(國家買入的美元就成了外匯儲備),以此付給銀行人民幣,另壹種方式就是銀行自己到外匯市場上去把這筆美元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