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卡被公安局凍結了壹般是銀行卡與壹些法律、公安案件有關系。因為按法律,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凍結個人銀行賬戶,只有因辦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才可以報請法院凍結涉案的相關銀行賬戶。當銀行卡被公安局凍結時,不要擔心,配合公安調查完成後,如無其他問題,賬戶壹般會及時解凍。如不能及時解凍也沒關系,公安依法凍結存款、匯款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到期就會自動解凍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申請保全人申請續行財產保全的,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請或者不申請的,自行承擔不能續行保全的法律後果。人民法院進行財產保全時,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保全人明確的保全期限屆滿日以及前款有關申請續行保全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