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到1983,全球債務危機爆發。
將近40個發展中國家要求重新安排債務。
陷入危機的國家數量超過1972-1981年的總和。
國際債務危機的特點
債務規模巨大
據IMF統計,從1973到1982,非產油發展中國家的債務總額從1031億美元增加到8420億美元。
負債率由115.4%上升至120%,償債率由15.9%上升至19%。
危機涉及多個國家,歷史罕見。
國際收支惡化,國家外匯儲備驟降。
發展中國家出口下降
經常項目順差由1980的226億美元變為1981的563億美元,逆差增至1982的996億美元。
債務高度集中在地區和國家。
大部分債務集中在拉丁美洲和非洲。
從65438年到0982年,拉美國家外債總額達到3313億美元,約占發展中國家債務總額的39%。
非洲外債總額為6543.8美元+0226億美元,占發展中國家債務總額的654.38+05%。
債務結構對債務人不利。
根據IMF《世界經濟展望》1983和1984的統計,債務國的長期貸款占80%以上,且以國際商業貸款為主,容易出現償債高峰。
國際債務危機的原因
從20世紀70年代初開始,借款規模越來越大,累計金額非常大,債務結構也發生了變化。
債務國國內政策不當、借入資金生產率低以及產品出口競爭力差。
遇到了異常的外部條件,即嚴重的經濟危機和高利率。
解決國際債務危機的措施和方案
債務重組
回購債務。債務回購允許壹些國家以壹定的折扣用現金回購債務。
債務互換。
債轉股。
債務換出口。
債務換自然。
債務交換。以這種方式重組債務涉及交換以當地貨幣或外幣計價的現有債務工具或新債務工具。新舊債權的條款完全不同。
貨幣兌換。這意味著銀行被允許使用他們的當地貨幣或歐洲貨幣單位對現有貸款進行重新估值。
貸款和再融資(轉貸和轉貸)。
貸款轉換和銷售(貸款互換和銷售)。折現率在10%到90%之間。
債權國政府對債務危機的解決方案
貝克計劃。1985年6月在韓國舉行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聯合年會上,美國前財長貝克正式提出的建議。
密特朗計劃。這是法國總統密特朗於1988年6月在多倫多舉行的七國集團首腦會議上和同年9月在聯合國大會上提出的計劃。
日本財務省計劃。這是1988年夏天日本政府大大臣宮澤提出的方案。
布雷迪計劃。這是美國前財政部長N.F .布雷迪於1989年3月在華盛頓舉行的國際經濟研討會上提出的減債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