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行出口貨物增值稅的退(免)稅方法有五種:
1、免、退稅:即對出口銷售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退稅。
2、先征後退稅:即先按出口貨物離岸價征稅,在單證齊全後予以退稅。
3、免、抵、退稅:即對出口銷售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準予退稅的部分從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實行退稅。
4、免稅:即對出口貨物直接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
5、免、抵稅:即對本環節增值部分免稅,進項稅額準予抵扣的部分在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中抵扣。
(二)出口貨物退(免)消費稅的方法:
免稅:對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自營或委托出口自產的屬於應征消費稅範圍的貨物,壹律免征消費稅。
退稅:對外貿企業收購後出口的已征消費稅的貨物實行退稅(全額退稅)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