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物貿易項下:貿易進口付匯資格、在中國電子口岸系統核註報關信息。
2、服務貿易項下:嚴格按照國家現行的各項外匯管理政策、法規等,審核相關業務的合規性。
3、資本項下:資本項下匯出匯款憑《國家外匯管理局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核準件》等有關憑證辦理。
需要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運費、保險費:進口貿易合同或出口貿易合同、運費發票或保險費發票、提單正本(出口支付運費保險費的還需提供稅務憑證)。
2、預付貨款:正本貨物貿易合同、形式發票、貿易進口付匯核銷單、境外銀行開立的預付貨款保函(付款超含20萬美元時須提供)、進口付匯備案表(無付匯記錄企業需提交)。
3、郵購藥品(個人客戶適用):供戶籍和身份證明、市級醫院證明及醫生處方到銀行辦理。
4、設計費:相關合同/協議、發票或支付通知、外經貿部頒發的《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合同註冊生效證書》或《技術進口許可證》或《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技術引進合同數據表》、稅務憑證。
5、利潤、紅利、股息:董事會利潤、股息、利潤分配決議、會計事務所審計報告、驗資報告、完稅證明及稅務申報單、外匯登記證。
6、境外廣告費:廣告相關的合同或協議、發票或廣告費支付通知、稅務憑證(完稅證明、稅票等)。
7、境內機構向租憑公司支付租金:租憑合同、《外匯(轉)貸款登記證》。
8、境內保險機構向境外保險機構支行理賠款:進出口合同、正本保險單據。
9、進出口公司支付涉外運費:出口合同、運輸費收據。
10、進出口公司支付涉外保費:進出口合同、正本保險單據。
11、貨到付款:進口合同、商業發票、正本海關報關單、加蓋單位印鑒章或公章的貿易進出口付匯核銷單、進口付匯備案表(無付匯記錄企業需提交)、(如需要還需提供進口許可證或進口批件、進口代理協議等)
12、出口傭金匯款:出口合同或傭金協議、結匯水單或收帳通知(金額超1萬美元須提供外匯局核準件)。
境內機構服務貿易、收益、經常轉移和部分資本項目對外支付,除提供相應匯款資料外,我行還將審核以下資料:
1、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3萬美元(不含)以上的服務貿易、收益、經常轉移和資本項下等外匯資金提交《稅務證明》。
2、銀行在《稅務證明》原件上簽註支付金額、日期後加蓋業務印章,留存原件5年備查(證明需有國稅和地稅蓋章,不予以征稅的項目也應出具該證明,證明中有“不予以征收”的勾選項,客戶先到國稅辦理後再到地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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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答時間:2021-12-31,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