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設計和實施符合國際慣例的國際收支統計體系,起草並組織實施國際收支統計申報制度,負責國際收支統計數據的收集,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0?2
(二)分析研究外匯收支和國際收支狀況,提出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議,研究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問題。?0?2
(三)制定外匯市場管理辦法,監督管理外匯市場運行秩序,培育和發展外匯市場;分析和預測外匯市場供求形勢,為中國人民銀行制定匯率政策提供建議和依據。?0?2
(四)制定經常項目匯兌管理辦法,依法監督經常項目匯兌行為;規範境內外外匯賬戶管理。?0?2
(五)依法監督管理資本項目下的交易和外匯的匯入、匯出及支付。?0?2
(六)按規定管理國家外匯儲備。?0?2
(七)起草外匯管理法規,依法檢查境內機構執行外匯管理法規的情況,處罰違法行為。
(八)參與相關國際金融活動。?0?2
(九)承辦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交辦的其他工作。?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