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用:
彌補逆差
理論與經驗證明,當壹個國家在國際交易中出現出口減少或因特大自然災害以及戰爭等突發情況而造成臨時性國際收支逆差,而這部分逆差又無法依靠舉借外債來平衡時,人們首要的選擇就是動用國際儲備來彌補此逆差。這樣,既可維護該國國際信譽,又可避免事後被迫采取諸如限制進口等“削足適履”的措施來平衡逆差而影響該國經濟的正常發展。此時,運用部分國際儲備來平衡逆差,會減緩逆差國政府為平衡國際收支而采取的壹些劇烈的經濟緊縮政策對國內經濟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國際儲備在此可以起到緩沖作用。但是,如果壹國國際收支出現根本性的不平衡,動用國際儲備並不能徹底解決問題,相反,會導致國際儲備的枯竭。因此,當壹國經濟因政策失誤或經濟結構不合理而造成國際收支持續性逆差時,對包括
外匯儲備在內的儲備資產的動用,必須謹慎進行。
支持匯率
這是國際儲備的重要作用之壹。如上所述,“十國集團”當年在給國際儲備定義時就強調,國際儲備是作為維持貨幣匯率的“幹預資產”。尤其在1973年2月國際社會普遍推行浮動匯率制後,盡管從理論上講各國中央銀行並不承擔維護匯率穩定的義務,匯率隨行就市,但在實際當中,恰恰是這個制度,使匯率波動頻繁且波幅較大,因此各國為了該國的利益,使該國的貨幣匯率穩定在所希望的水平上,都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動用國際儲備對本幣匯率進行幹預。1985年,西方七個工業發達國家建立了對匯率的聯合幹預機制。該機制的運作基礎之壹就是持有壹定量的國際儲備。為此許多國家還專設了外匯平準基金,以保證幹預外匯市場的資金需要。外匯平準基金壹般由外匯、黃金和該國貨幣等構成,當某壹時期外匯匯率持續上升、本幣匯率持續下跌時,就通過平準基金在外匯市場上賣出外匯,買進本幣;反之則賣出本幣,買入外匯,以此穩定匯率。由於外匯平準基金也並非取之不盡,因此,當壹國國際收支發生根本性或長期性失衡,並使匯率持續升跌時,對平準基金的運用必須謹慎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