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銀行的經營範圍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擔保;代理支付和保險代理業務等。
2.桂林銀行成立於3月,1997。是由桂林金融、地方優勢企業、城鎮居民等眾多股東發起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控股城市商業銀行。註冊資本50億元。總部位於桂林市臨桂區宮媛北路8號桂林金融大廈。
3.桂林銀行以“紮根八桂大地,服務鄉村振興”為市場定位,努力打造“服務鄉村振興的銀行”。經過多年發展,桂林銀行已成為廣西資產規模最大、經營特色鮮明、品牌基礎紮實、競爭力突出、團隊積極向上的單體地方法人銀行。
4.桂林銀行以黨建為引領,以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為己任,以“有高度、有深度、有溫度、有情懷、有誠信的現代金融企業”為使命,不斷深化“紮根八桂大地、服務鄉村振興”的市場定位,努力打造“服務鄉村振興的銀行”。
5.桂林銀行的“漓江信用卡”是廣西城市商業銀行發行的第壹張信用卡。是桂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發行的具有電子現金功能的銀聯標準信用IC卡,是人民幣單幣種信用卡。
6.產品和服務:
桂林銀行機構網點多、業務品種全、科技手段領先,可為社會各界提供優質、高效、全方位的存貸款、結算、票據、理財、外匯、銀行卡、電子銀行等本外幣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