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這邊有這個要求。如果海外投資者是中國居民,這是壹種回報投資。作為國內居民,他在國外有大量資本,不可能從天上掉下來。必須有合法來源。他應該先去國外投資,然後再回來投資。境外投資提前辦理外匯登記就可以了。
如果沒有境外投資的手續,是不可能註冊的。因為這個資產是可疑的,不能用情感來辯解。很難說這不是因為境內個人通過非法手段把境內資產轉移到境外然後投資,或者錢不是這個人的,而是境內居民從境外借的錢,利息要付給外方。如果是這種情況,有合法渠道可以走,可以先申請成立特殊目的公司,然後再回來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