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事求是地說,沒有“外匯銀行”的定義。銀行壹般分為“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可以理解為參與國際市場外匯交易的銀行,包括“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高盛、摩根和德意誌銀行都是國際外匯市場的積極參與者。
從外匯行業來看,各國中央銀行或貨幣當局指定或授權的銀行,可以稱為“外匯銀行”。
2.外匯交易商的概念也是根據地區和行業的不同而不同。美國期貨和外匯行業自律機構“NFA”將“外匯交易商會員”定義為“外匯業務收入超過35%的NFA會員”。
外匯市場是在銀行間外匯交易的基礎上形成的,所以也叫“銀行間市場”。因為是自發形成的,沒有全球統壹的交易所,所以是“場外”市場。
目前,國際上銀行間常見的電子交易系統主要有Reuters和EBS,但只提供給具有完全資質的大型金融機構,不對個人零售用戶開放。
目前,國內個人投資者接觸到的外匯交易商,大多只是為個人投資者提供進入國際外匯市場渠道的企業。
3.外匯經紀人的概念通常被理解為“介紹經紀人”,即向“外匯交易商”介紹客戶參與外匯交易的個人或公司。經紀人通過介紹客戶,從經銷商那裏獲得“傭金返還”作為收入。
4.央行的概念,百度百科查壹下就知道了...這裏不重復其基本定義,只介紹央行的職責及其對外匯市場的影響。
央行壹般負責“保持經濟穩定增長”和“穩定通脹”,而為了履行這壹職責,央行會定期調整國家的“貨幣政策”。顧名思義,貨幣政策是與該國貨幣相關的政策,所以壹旦央行的政策發生變化,就會影響外匯市場的匯率波動。
嚴格來說,目前國內所有的個人投資者都是“投機者”,即不以分享企業或資產長期(兩三年、五年甚至十幾年)價格上漲為目的,而從相對短期的價格波動中獲取利益的市場參與者。
從這個描述中我們可以看出,“投機”在現代金融體系中並不是壹個貶義詞,因為事實上大多數市場參與者都在“投機”。正是因為有人進入市場以自己需要的價格買賣資產,否則壹個沒有市場價格或者有價無市的市場,對正常的投資活動是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