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配額就是進口配額。壹個國家預先規定壹定時期內各種商品的進口數量或金額。只能在規定的數量和額度內進口,不允許超範圍進口,或者實行許可證制度。
其主要措施包括:實行外匯管制,對進口商品征收國內稅,制定購買國貨和限制外國貨的規定,繁雜的海關手續,繁瑣的衛生、安全和質量標準,包裝裝潢標準等。
根據國家規定,我國海關規定了需要鑒定、檢驗、檢疫才能進口的物品,以及因國內差價較大需要限制進出口的物品。主要如動植物及其制品、家用電器等。
進口配額的形式有:
全球配額,即適用於全球任何國家或地區的配額,根據進口商的申請授予無限期配額,直至配額滿為止;
國別配額,即按國家和地區分配的固定配額,要麽單方面征收,要麽由雙方協商協議確定;
進口商配額,即壹定的配額分配給不同的進口商。
有些國家還將進口配額與關稅征收相結合,在配額內給予低稅、減稅或免稅待遇,對配額征收較高的關稅或附加稅,稱為關稅配額。關稅配額是指對進口貨物的絕對數量沒有限制,但對規定關稅配額內的進口貨物在壹定時期內給予低稅、減稅或免稅待遇,對超出配額的進口貨物征收高額關稅、附加稅或罰款。
國家對進口配額管理以外的機電產品實行非配額管理。其中,我國已開發或進口的、需要加快發展的機電產品列入具體產品目錄並實行公開招標。
國家機電進出口辦公室根據中標結果簽發進口證書;海關憑進口證明書驗放貨物。對其他非配額管理的機電產品,實行自動登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