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公司名義出具的提供外籍員工永久就業要約的推薦信,相關負責人簽字。信中必須寫明工作邀請的職位、薪資和就業時間,並打印在公司的信箋上。
2.加拿大CRA(加拿大稅務局)PD7A表格(表格PD7A)的副本。這份匯款單會詳細列出雇主在過去12個月內為員工支付的業務費用。顯示相關費用的支付,如由員工和雇主支付的加拿大退休金計劃/魁北克退休金計劃、所得稅減免和雇傭保險費。
3.前雇主所得稅匯總表(CART4)的復印件。
PD7As和T4這兩種表格,用來證明雇主和雇員的雇傭關系是否真實存在,也用來證明公司至少壹個雇員在過去12個月的工資支出總額。
4.公司歷史證明,證明公司開業至少壹年。以下材料可以作為證明:12個月以上的商業執照,或者12個月以上的公司場地商業租賃協議。
5.AEO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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