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許可,公證員不得收取費用。第三條地方公證處辦理本規定所附《公證費標準表》以外的公證事項,可以按照類似項目收取公證費。第四條公證處辦理公證事項,在下列情況下可以減收或者免收費用:
(壹)辦理養老(或勞動報酬)和勞動保險的證明;
(二)辦理撫恤金、子女補助金的證明;
(三)申請人的工作單位、城市街道辦事處或者人民公社證明申請人確有經濟困難,無力負擔的;
(四)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減征或者免征的。第五條本規定所列費用以人民幣計算。申請人支付外幣的,可以按照中國銀行當時公布的匯率以人民幣收取。
附件:公證費收費清單
項目/公共證書/收費標準(張)
1/出生、存活、死亡、收養、身份證明,/五元。
/經歷、教育、遺囑、委托書、親屬/
/部門,婚姻狀況/
2/證明印章是真的;證書復印件,刪節版,/五元。
/譯文與原文壹致/
3/證明中外合資、外資企業有/50元到100元。
/相關協議文件/
4/證明商標註冊/50元
5/證明養老金(勞動報酬)、勞務費/兩元
/保險、養老金、子女補助金/
6/經濟合同證明(合同);證明股票,/千分之三,
/房屋轉讓,出售/最低五元
7/申請人財產繼承、遺贈和贈與的收入證明/
總金額:(1)不足1萬元/2%,
/(2)10000元以上/最低5元
//3%
8/翻譯(原始)/二進制
9/公證書復印件(或翻譯件)/二元
10/翻譯/三元
11/保存遺囑或其他文件/二進制
12/受理並在歸檔過程中撤銷/二進制
13/寫公證相關文書/壹元到三元
說明/①中外合資、外商投資企業相關協議文件費用根據企業投資規模等具體情況確定。
/②國外財產的繼承、遺囑、贈與,在外匯劃轉時按總額比例收取。問題復雜/證明的,收入可酌情提高,最高不超過5%。
/③遺贈或贈與中國政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人民公社的財物,按件收費,每件收費五元,由受贈單位負擔。
/④如果公證處將翻譯人員推薦給翻譯單位,申請人將直接向翻譯單位支付翻譯費。/
/⑤保留遺囑或其他文件,每年收集壹次。存放時間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