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地稅、公安、司法、法院、檢察院等公務員由地方政府管理,是地方公務員。
中央部委在京公務員也是國家公務員。
隸屬關系不同,不是高級公務員和二等公務員的區別。
除了這個分類,公務員在人事制度上分為三類: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執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