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美國上市要同時符合證監會要求和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證監會要求:
1、符合我國有關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規和規則。
2、籌資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利用外資政策及國家有關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規定。
3、凈資產不少於4億元人民幣,過去壹年稅後利潤不少於6000萬元人民幣,並有增長潛力,按合理預期市盈率計算,籌資額不少於5000萬美元。
4、具有規範的法人治理結構及較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有較穩定的高級管理層及較高的管理水平。
5、上市後分紅派息有可靠的外匯來源,符合國家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
6、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美國證券交易所條件:
1、最少要有500,000股的股數在市面上為大眾所擁有;
2、最少要有800名的股東(每名股東需擁有100股以上);
3、滿足下列條件的其中壹條:
三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2年的稅前營業利潤合計不低於2500萬美元。
12個月的收入不低於1億美元,3年的經營現金流入合計不少於1億美元,兩年的經營現金流入每年均不少於2500萬美元,流通股市值不低於5億美元。
流通股市值不低於7.5億美元,壹年的收入不低於7500萬美元。
擴展資料:
美國上市好處:
美國上市局限少,估值高,周期短。
1、美國上市門檻低;
美國上市政策采取的是註冊制度,對需要上市的公司不設盈利門檻,因此適合處於迅速發展急需融資的各類公司,甚至在國內A股無法上市的互聯網金融、農業、房地產企業也能登上美股。
2、在美國上市估值高、市盈率也高;
3、美國上市政策較寬松,周期短;
4、在美上市沒有風險,創始人仍對公司有控制權;
5、更大的市值增長空間;
6、管理層利益最大化。
參考資料: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企業申請境外上市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