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紅計入收益。投資者購買壹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有分享紅利的權利。壹般來說,上市公司向股東分配現金有兩種形式。
但基金分紅並不能給投資者帶來真正的收益,投資理財產品、債券、股票、外匯期貨期權等金融產品所獲得的收益都是投資收益基金的分紅。但壹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月總收入”是指實際的總收入,包括工資和獎金,可以通過申請法院調查令進行調查。
股票分紅是指公司以增發股票代替現金的方式進行支付,根據股東持有的股份數量向股東發放壹定數量的新股作為股票收益。如果公司股票的面值為100元,可以獲得現金分紅10元,另壹股東持有公司100股,那麽公司將不會向該股東支付1000元現金,而是10股公司新股;這種支付方式有兩個好處:壹是便於公司擴大自有資本,即可以直接將工廠向股東分配的現金紅利轉化為公司新的投資;二是股東可以免所得稅,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