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Money Order)是由出票人簽發的,要求付款人在見票時或在壹定期限內,向收款人或持票人無條件支付壹定款項的票據。匯票是國際結算中使用最廣泛的壹種信用工具。匯票是最常見的票據類型之壹,我國的《票據法》第十九條規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它是壹種委付證券,基本的法律關系最少有三個人物,(1)發票人,簽發匯票(2)執票人,並委托(3)付款人,向執票人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