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資料:
商行經營的外匯業務有: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國際結算、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和結售匯業務。
外匯,就是外國貨幣或以外國貨幣表示的能用於國際結算的支付手段。中國1996年頒布的《外匯管理條例》第三條對外匯的具體內容作出如下規定:外匯是指: 外國貨幣。包括紙幣、鑄幣。 外幣支付憑證。包括票據、銀行的付款憑證、郵政儲蓄憑證等。 外幣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公司債券、股票等。 特別提款權、歐洲貨幣單位。 其他外幣計值的資產。外匯業務
現匯是指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可以自由買賣,又稱“自由外匯”。在國際結算中廣泛使用,在國際上得到償付並可以自由兌換其他國家貨幣的外匯。發行這些貨幣的國家對外匯管制和掌握較松,有的甚至基本上取消了外匯管制,有些國家則實行嚴格的外匯管制,本國貨幣不能自由兌換成國際通用的外幣。
根據貨幣基金組織協定第8條《會員國的壹般義務》規定,壹國貨幣成為現匯,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對本國國際收支中的經常往來項目(貿易和非貿易的付款)和資金轉移不加限制。
不采取歧視性的貨幣措施或多種貨幣匯率。
在另壹個會員國要求下,隨時有義務購回對方經常項目往來中所結存的本國貨幣。
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在國際匯兌結算中被廣泛使用,在國際金融市場可自由買賣,並可不受限制地兌換成其他國家的貨幣。在國際貿易中,用這些可自由兌換的貨幣結算的進出口貿易叫現匯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