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境內機構應只要憑以下材料到外匯指定銀行辦理購匯手續或從其外匯賬戶直接向境外支付,不需要到外匯局登記。
1、書面申請
2、貿促會或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
3、因公出國任務批件
4、展覽組委會的攤位確認書
5、境外支付通知書或發票(如展覽攤位是從地區代理商取得的,還需審核地區代理商的展覽組委會授權書)
6、支付搭建費還需提供搭建協議
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結匯、售匯及付匯管理規定》
《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下發〈非貿易售付匯及境內居民個人外匯收支管理操作規程〉(試行)的通知》